酒店管理合同中常见的定义

慧聪酒店网 2023-01-08 10:35 来源:网络

酒店管理合同中常见的定义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经常使用的一些术语和定义,很多常见术语或者缩写比如“GOP”、“REVPAR”、“ADR”、“OCC”这些相信大家已经很熟悉了,所以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些在酒店管理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定义,供大家参考了解。

“入住率”酒店实际出租的客房数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数(包含日租房、半日租和钟点房;不包括用作管理人员自用的宿舍)的百分比。

“年度预算”指至少在每一营业年度开始前六十(60)天(对于第一个营业年度,在开业前计划中商定的日期之前),管理人应编制下述预算、战略与业务计划,以作为该营业年度的年度预算,提交投资人批准:

1.包括总收入、经营成本、营业毛利润、基本管理费等估算值的详细损益表;

2.月度现金流预测;

3.包含资产重置与改进的预计支出的预算,载明所需的具体资本项目及支出原因;

4.对投资人须按要求提供用作流动资金的款项的数额及可能需花费该款项的时间的估计;

5.人力资源计划,包括详细的人数统计及酒店内所有工作岗位的薪资预计增幅;

6.营销计划及下一营业年度与当前营业年度的预算与计划的比较。

“品牌”含品牌名称及标志:指品牌的中英文名称,及一切相关的名称、图形、翻译、衍生词语、商标、标志、域名、著作权与标识(无论是否使用了全部或部分名称或标识)。

“品牌标准”指品牌主协议项下为品牌制定的,并且不定时修改的,普遍适用于酒店品牌旗下经营的酒店的标准与规范(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标准、产品标准、消防标准、人身安全标准及设计准则)。

“竞争对手”指以下任何实体(连同其关联公司):

(1)国际性的连锁酒店经营者、管理者、特许经营权授予者或被授予者;

(2)在大中华区注册及运营的,20家或以上大中华区境内酒店的酒店经营者、管理者、特许经营权授予者或被授予者;

(3)由管理人不时指定的酒店经营者、管理者、特许经营权授予者或被授予者。就此定义而言,酒店”应指任何有品牌的或没有品牌的酒店,无论该酒店在任何细分市场经营。

“消费价格指数”指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一营业年度的消费价格指数,若该年的该指数未予公布,则按5%计。

“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FFE”指(i)所有家具、办公设备、计算机、销售终端系统硬件、酒店前台管理系统硬件、仪器、机动车辆、装饰物(无论是固定的或可拆卸的,包括地毯与墙饰材料)、厨房、酒吧和洗衣房的设备、电话设备(程控交换机除外)、浴室设备、物料搬运设备与车辆;(ii)管道及室内外标牌;(iii)次要装置和设备,但不包括一切营业设备。

“总收入”指直接或间接从酒店业务方面或从酒店的使用或经营方面取得的任何性质的收入和所得的总和,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房间销售总额,餐厅销售收入,酒店商品销售收入,洗衣收入,电话以及其他通讯收入,以及业务中断保险、使用保险、占用保险或类似保险的保险赔款。

“基本管理费”指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的基本费用金额。基本管理费将按每月的总收入逐月计算和支付。

“品牌许可主协议”指品牌拥有人与管理人的关联方签署的品牌使用许可。根据品牌许可主协议,管理人关联方得到许可在酒店经营中或为酒店的经营而使用品牌、品牌标准、系统和相关的酒店经营知识等。

“主要装置和设备”指发电机、变压器、冷冻机、锅炉、程控交换机、电梯及其他主要机械、电力装置和设备部件。

“经营成本”指管理酒店所合理发生的、除投资人成本以外的日常全部费用,包括:

(a)基本管理费;

(b)服务及利益费;

(c)营业税款项及依法律法规征收的营业税附加;

(d)营业用品、工资、薪金、雇员福利、报酬、广告宣传费用、人员培训费用、人员管理费用、公用事业和能源费用、经营执照和许可的费用、地面及园林保养维护费用;

(e)酒店质量检查和培训所发生的费用与支出;

(f)为保养和维修酒店,从而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和维修而发生的一切支出(包括就

提供技术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g)包括在经营成本中的保险费;

(h)管理人发起的、与酒店内部经营程序和系统有关的审计、检查费用;

(i)第三方佣金计划的费用,即应付给旅行社或第三方中介、赞助人或合作伙伴的一切费用;

(j)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集中推广与销售费用。

“营业设备”指酒店经营中使用的所有小件物品,诸如(但不限制前述一般性规定)银器、亚麻制品、瓷器、玻璃器皿、小型厨具、制服,但不包括任何资本性物品。

“营业用品”指在酒店使用,或仓库中储存的供酒店经营所使用的消耗品,其中包括食品、饮料、燃料、肥皂、清洁材料、火柴、文具、卫生纸、厨房用品、纸制品、菜单以及其他类似的消耗品。

“营业年度”指每一公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期间,对于开业日期或终止日期之当年,则指:第一年而言,自开业日期开始,至12月31日;在终止的情况下,自1月1日起,截止于终止日期)

“投资人成本”包括但不限于:

(a)酒店及其被视为资本支出的家具、固定装置和设备的折旧;

(b)以酒店资产提供担保所负担的债务的偿还;

(c)各类所得税、财产税、土地使用税费等;

(d)开业前费用及其摊销或任何其他非现金费用;

(e)拨入资产重置基金的款项以及资产重置基金的支出款项;

(f)与酒店所有权有关的法律及其他专业或特殊费用;

(g)包括在投资人成本中的的保险费;

(h)投资人就酒店支付的任何租金付款;

(i)任何融资费用;

(j)初始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开业前计划规定的需购买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品的开业库存;

(k)投资人发起的任何审计费用,无论审计是与财务有关,还是与内部经营程序和制度有关;

(l)按照会计法规通常不作为经营成本处理的其他费用或支出。

“开业前计划”,包括编制和实施为酒店开业做好经营准备所需的一切计划、日程和活动,包括∶

(i)协调品牌营销和推广产品;

(ii)利用投资人提供的资金通过管理人的酒店运营支持平台采购最初使用的营业设备和营业用品;

(iii)确定酒店经营所需雇员的人数、种类及其到任时间的人力资源计划,包括此等人员的任何必要培训的详细情况;

(iv)第一个营业年度的年度预算;

(v)编制销售和营销计划,其中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促销以及招待潜在客户,以推广酒店并推动其在品牌旗下开业;。

“酒店前台管理系统”,指管理人将在酒店安装的前台管理系统。截至合同签署日期,管理人目前批准的酒店前台管理系统是PMS。

“质量评估检查”指按照管理人规定的方法,对酒店进行的合规检查,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和执行品牌标准的情况,以及按照品牌标准将酒店类比于大中华区的其他同品牌酒店所进行的评估与对比。

“法律法规”指酒店经营需遵守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法令、政策、规则以及法定要求。

“系统”,是指为了酒店运营、与品牌旗下经营的酒店相联系而设计的、或者有助于其识别性、关联性、以及表明或反映该等酒店的品质标准和商业惯例的一切要素,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或管理人不时指明的那些要素。

系统包括但不限于:

(a)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向在系统项下经营的酒店的投资人所提供的标志、版权、品牌、名称、商标、标识、软件系统、技术秘密、专有信息等的知识产权;

(b)管理人或其关联公司不时指明的,根据管理人的规范应作为系统一部分的,用于电子商务的域名和其他标识或元素的一切权利;

(c)按管理人不时确立的标准运作的全球预定系统、营销计划、酒店前台管理系统、销售和餐饮系统及信息技术系统;

(d)广告、宣传和其他营销计划的文件和材料;

(e)销售部门在批发客户和第三方中介方面提供的支持;

(f)培训计划和材料;

(g)与酒店建设、装潢、经营、外观和服务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政策有关的保密信息和专有信息;

(h)品牌标准;

(i)本合同中规定或提及的或管理人发给投资人的其他书面通讯中不时规定或提及的其他合理要求;

(j)检查酒店、考量和评估服务及消费者意见的计划;以及

(k)有关上述各项本身及其实施的所有书面文件。

“集中推广与销售费用”指另外文件进一步规定的,用于向酒店提供推广及销售服务的款项。

“关联公司Affiliate(s)”:是指直接或间接控制、受被合同方控制或受共同控制的任何人。为此目的,“控制”系指直接或间接拥有指导或导致合同方的管理或政策的方向,或否决合同方的权力,无论是通过投票证券的所有权、协议或其他方式。

“平均每月经常性费用AverageMonthlyRecurringFees”系指在需要确定平均每月经常性费用的事件发生前的十二(12)个日历月内,特许权使用费和服务评估费总额的十二分之一(1/12)。

“意外事故”是指天灾或其他超出合理预期和控制的事件对酒店造成的破坏或重大损失。

“连锁酒店”是指酒店管理公司或者集团拥有、租赁、管理、运营或授权另一方使用该系统并由标志标识的住宿酒店。

“公共区域”是指酒店的公共区域,包括所有未指定为任何共管公寓业主专用的区域,并包括共享空间、走廊、通道和周边道路以及污水处理厂等项目。

“征用”是指政府或公共机构合法授权永久或暂时将酒店用于公共用途,或将酒店的相当大一部分按照系统标准继续运营,或有足够的不需要商业经营的停车设施,或酒店或相当大一部分出售给征用当局。

“机密信息”是指酒店管理公司或者集团拥有或保护的任何商业秘密,以及住宿行业普遍不知道的其他专有信息,包括系统标准手册中的机密部分,或酒店管理公司私下告知业主和业主的代表的信息。机密信息包括客户数据和系统标准手册以及所有其他手册和文档,如员工关系、财务和管理、现场运营、采购和营销、预订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设计标准”是指系统标准手册中规定的设计、施工、改造、修改和升级改造的标准,包括酒店设计的所有方面:房间数量、房间组合和配置、建筑材料、工艺、装饰、电气、机械、结构、管道、暖通空调、公用酒店、访问、生命安全、停车、系统、景观、酒店、室内设计和装饰等。

“股权权益”应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的所有形式的股权所有权,包括有表决权的股票权益、合伙权益、有限责任公司成员资格或所有权权益、联权和租赁权益、独资权益、信托受益人权益以及可转换为这些其他股权权益的所有期权、权证和工具。

“股权转让”系指在任何交易中,业主的所有者或业主出售、转让、转让、传递、质押或允许转让或转让业主的任何比例的股权权益,导致业主的控制权在交易前发生变化。

“特别事件”是指战争、劳动停工或中断、自然灾害、革命或篡夺主权权力,或政府当局对该酒店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或不作为。

“酒店”是指合同中指定的地点,以及所有升级改造酒店、建筑、公共区域、结构、附属物、酒店、进出权、停车场、酒店、FF&E和相关权利、特权和财产。

“食品及饮料”系指任何餐厅、餐饮、酒吧/休息室、娱乐、客房服务、零售食品或饮料业务、欧式早餐、食品或饮料优惠及类似服务。

“政府当局”是指在任何时候对业主、酒店管理公司或本酒店拥有管辖权的任何政府或监管机构,以及上述当局的任何分支机构。

“客房总收入”指归属于或应付酒店客房租金的总收入,包括所有信贷交易,无论是否收取,但不包括向客人单独收取的餐饮、客房送餐、电话费、钥匙丢失赔偿和娱乐费用;自动售货机收入;和任何适用的税收。

“客人数据”系指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管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客人资料、联系信息(如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历史、偏好和任何其他客人信息:(i)酒店的客人;(ii)酒店管理公司或酒店管理公司子公司拥有、租赁、经营、许可或特许经营的任何其他酒店或住宿物业(包括任何公寓或间隔所有权物业)的客人;或(iii)任何其他来源和数据库,包括网站和中央预订数据库。

“升级改造义务”是指业主的义务:(i)翻新和升级酒店,或(ii)按照管理合同中所述的经批准的计划和系统标准建造和完成酒店。

“受偿人”是指酒店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附属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和姐妹公司,以及各自的管理人员、董事、股东、雇员、代理人和承包商,以及所有此类个人或实体的继承人、受让人、个人代表、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互联网”是指计算机之间、计算机与电视、电话、传真和类似通信设备之间的所有通信,包括万维网、专有在线服务、电子邮件、新闻组和电子公告板。

“法律要求”是指任何政府、政府机构或部门的所有适用的法律、条例、法规、规则、行政裁决、命令、法令和政策,以及就此发布的解释或裁决的司法和行政裁决。

“违约金”是指在难以或不可能确定实际损害赔偿金的情况下,双方根据合同生效日期,确定该金额是对将要发生的损害赔偿金的合理预估,而不是罚金,具体数额根据相关终止情况计算。

“损失和费用”是指所有支付或支付的义务:(i)任何和所有受偿人向第三方或为第三方索赔人,包括客人退款,或(ii)任何和所有受偿者因调查、回应或辩护而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和审判费用、成本和费用、律师费、专家费、法庭费、结算费、判决费用和收费;以及如果付款人违反业主提交给酒店管理公司的任何支票,酒店管理公司规定的“退回支票费”。

“维护标准”是指系统标准手册中不时规定的关于连锁酒店中的FF&E、饰面、装饰和其他基本项目和设计材料的维修、翻新和更换的标准。

“标志”是指连锁酒店所在国家的商标、服务标记、标识、口号和商业符号,包括协议中列出的标记(无论此类标记是否注册),以及酒店管理公司不时授权使用的其他商标、服务标记、标识、口号和商业符号,以识别连锁酒店以及在酒店所在国家提供、出售或使用的服务和产品。

“标志标准”是指《系统标准手册》中规定的内外标记标识、广告材料、瓷器、床单、器皿、玻璃器皿、制服、文具、用品和其他物品,以及在酒店或其他地方使用这些物品的标准。

“开业日期”是指酒店管理公司授权业主开业由商标标识的业务并使用系统的日期。

“运营标准”是指《系统标准手册》中规定的关于清洁、家政、一般维护、维修、特许类型、食品和饮料服务、自动售货机、制服、人员配备、员工培训、客人服务、客人舒适和住宿运营的其他方面的标准。

“政治事件”是指在酒店所在地区发生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i)战争,无论是否宣布,(ii)公民起义,(iii)国际认可的政府机构失去对公共安全的有效控制,(iv)因伤亡以外的原因宣布戒严令,(v)任何国家的法律要求导致本协议或任何附属协议违反该等法律要求;或(vi)到酒店所在地区的安全运输中断超过60(60)天。

“物业开发审查或PDR”是指酒店管理公司编制的物业开发要求。

“经常性费用”是指定期支付给酒店管理公司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版税、营销服务评估费以及其他费用。

“翻新”是指对酒店的内部、外部、客房、公共区域和场地进行维修、翻新、重新油漆和其他重新装修,并可能要求业主更换FF&E。

“销售合作伙伴”是指可能参与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管理公司的附属公司共同创建的销售计划的团体和组织的成员。

“服务中断费”是指业主因违反本协议而暂停中央预订服务时支付的费用。

“系统标准”是指系统标准手册中发布的系统中连锁酒店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标准、FF&E标准、标志标准、运营标准、技术标准和维护标准,以及酒店管理公司颁布的有关系统运营和使用的任何其他标准、政策、规则和程序。

“系统标准手册”是指酒店管理公司发布或分发的运营标准和设计手册和任何其他规定系统标准的手册,包括设计和施工手册,无论是书面、数字化、计算机化或其他电子格式。

“税收”是指销售、使用、增值、消费税、娱乐、奢侈品、支出、总收入、邮票、研发或类似的税收。

“技术标准”是指系统标准手册中规定的本地和长途电话通信服务、电话、远程电话和其他通信系统、销售点终端和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前台、房间管理、记录维护、营销数据、会计、预算和与连锁酒店维护的预订系统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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