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快讯丨【规章制度】重庆市清洁服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慧聪酒店网 2022-07-21 09:11 来源:网络

重庆市清洁服务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重庆市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结合《重庆市清洁服务行业协会章程》,作为章程的补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提高会员质量,增强协会凝聚力,加强会员的自律管理,保障会员合法权益,促进协会规范和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全体会员。

第四条申请入会的单位,应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清洁保洁相关领域和相关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科研院所及与之相关的专业组织,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企事业单位。

2、服务类企业有办公场地;生产销售类企业有生产设备、生产厂房、生产原材料、卖场、库房等;培训类企业有办公室、培训教室等;有匹配服务的工作团队。

3、诚信经营,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4、有良好的的口碑,不低价竞争扰乱市场。

5、有良好的服务机制,制定服务标准,建立服务体系,有客户投诉渠道。

6、履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


第五条会员申请入会流程:

1、阅读并同意协会章程,认同协会团结、沟通、专业、协作、服务的宗旨及担当、责任、付出、务实的精神;

2、填写并提交《重庆市清洁服务行业协会单位会员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及出任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至协会秘书处;

3、会员部对入会资料进行审核并安排入会前的考察走访;

4、秘书处根据会员部考察走访意见批准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5、颁发会员牌。


第六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优先取得本会的研究成果和有关刊物、资料;

(四)接受本会委托参加有关部门学术活动及参观考察;

(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六)对本会作出的处分有申诉权;

(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积极参加协会各项工作与活动;

(七)自觉遵守行规行约,执行本会的各项自律制度。


第八条 会费交纳

(一)交费标准:按重庆市清洁服务行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会员单位:900元/年;理事单位:4500元/年;副会长单位:16000元/年;会长单位:35000元/年。

(二)由于每年的不同月份均有新单位申请入会,而协会会费是按年交纳,为统一管理,各单位入会后,次年的4-5月为统一交费时间。各单位应按照协会发布的交费通知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三)新批准入会的单位,应从接到协会秘书处批准通知后的十五天内交纳当年会费。


第九条供应商类会员管理

具体办法详见《供应商类会员管理办法》。


第十条 会员单位因营业执照变更;会员单位出任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及其他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对会员单位档案进行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其会员资格将被暂停或取消

(一)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条件;

(二)会员自愿退会或者会员单位注销原因退会的;

(三)会员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不按时足额交纳会费、不履行应尽的义务、不承担协会交办的工作,作自动退会处理(按照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重庆市清洁服务行业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予以除名;

(五)本会对除名的会员单位,将在本会内部通报,并由秘书处责成其交回会员牌进行会员资格注销。

(六)会员在退会前,应完清其经济和其他相关事务。协会将收回其会员牌,并注销其会员档案资料,若不履行该条款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退会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会员投诉

(一)协会接受会员单位的有效投诉;

(二)投诉受理:会员部、监事会;

(三)投诉电话:023-86819471

18696710810

(四)、投诉处理:接到投诉后,秘书处将投诉交由协会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协会理事会。


第十三条 会员日常工作联系由秘书处负责。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2022年6月25日渝清协第二届第3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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